行政相对人名称
邹某勇(湛江大中纺织有限公司)
公民身份号码
520102************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1〕8号
违法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
处罚内容
处罚款0.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7-16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1〕8号(湛江大中纺织有限公司邹某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