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坡头区科技产业园管理会(湛江市官渡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0474299565XG
法定代表人
陈诣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0〕12号
违法事实
总氮自动监测设备已安装,但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7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12.pdf)企业已改正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