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4号楼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时间:2015-10-13 09:12:2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4号楼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4号楼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4号楼及配套设施工程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
3、建设内容: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是由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258m2,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8406㎡,居住用地面积22852㎡。项目建筑基底面积5310㎡,总建筑面积58661㎡,其中住宅面积51761㎡,半地下车库1761㎡,人防地下室3247㎡,市政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4㎡(含配电房及垃圾收集站),幼儿园建筑面积1587㎡。该项目新建住宅楼3栋(现在建筑规模、楼层整体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为4栋),1栋幼儿园,1个半地下停车场,住宅楼除1号楼西侧和2号楼东侧局部是10层外,其余住宅楼均为18层,规划建设经济适用房540套。廉租户147户,幼儿园建筑层数为3层,设置12个教学班。本项目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761㎡,停车位36个,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3247㎡,室内停车位86个。地下停车场规划建设位置靠小区北侧,在环北二横路、北谭路一侧分别设置机动车出入口。项目建筑密度为23.61%,容积率2.49,绿地率为35.08%。项目总投资为1.723亿元。
    本次验收内容为: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4号楼及整个项目的配套设施该小区已经竣工的1号楼、2号楼和3号楼已通过环保验收。本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竣工。4号楼实际基底面积638.6m2,地上建筑总面积11158.4m2,建筑高度54.2米,建筑层高地上十八层,人防地下室一层。幼儿园实际建设基底面积731.2m2,地上建筑总面积1574.4m2 ,建筑高度11.25米,建筑层高地上三层,地下室一层。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3073.2m2,地下室建筑面积1010.7m2。配电房实际建设基底面积204.3m2,建筑总面积204.3m2 ,建筑高度4.5米。
4、建设情况:建设单位于2009年11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湛江市环保局于2009年12月以湛环建[2009]249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建设。项目的层数、建筑物四至退缩尺寸均与规划审批一致,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8012010J0115号)的规划要求,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已发文予以核实{详见湛城规(法制)核[2015]69号}。
    5、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4771.28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50万元,
占总投资3.0%。
6、建设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8、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治理设施(措施)“三同时”检查表

编号
项目
设施或污染源名称
环评建议及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
废气治理
1、厨房
统一使用管道天然气;统一的专门排烟道至楼顶
已落实
2、地下停车场
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口
已落实
2
废水治理
1、粪便废水
三级化粪池
设有三级化粪池3套、三级隔油池1套,实行雨污分流
2、幼儿园厨房废水
三级隔油池
3
噪声治理
地下停车场抽风机
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地下停车场有减振及消声措施
4
固体废物处理
生活垃圾
小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分类垃圾收集箱;配备清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
设置垃圾桶,日产日清,没有建设垃圾房
5
绿化
绿化工程
绿化乔木、灌木、草本合理搭配、以形成绿化带
已完成,绿化率35.08%
6
施工管理
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使用预混凝土,禁止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做好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防治
已落实
7
雨水防渗措施
地砖
使用透气、渗漏作用的地砖
已落实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后坑村经济适用房4号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湛江环境监测(验)字(2015)第061号]表明:
  场界噪声:场界四个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区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配套设施齐全,设施能正常发挥功能,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建设基本符合要求,场界噪声符合执行标准,建设工程通过湛江市城市规划局核实;项目已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5年10月13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王海
    2、联系电话:0759-3381129、0759-3381660
    3、传真:0759-3381660
    4、邮箱:13822589180@163.com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