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廉江市石岭镇大垌村 |
建设单位 | 廉江市丰诚水泥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廉江市石岭镇大垌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97公顷,其中露天采场面积约14.67公顷,配套用地面积约3.3公顷,项目方案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22.6米至-60米标高。项目开采种类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模为200万吨/年,开采后矿石粗碎后送至水泥厂;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物综合利用,包括石灰岩夹石和第四系覆盖层:石灰岩夹石19.42万立方米/年,第四系覆盖层3.97万立方米/年,作为水泥配料送至水泥厂综合利用。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并配套建设破碎站及办公辅助区。项目总投资884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
环评机构 | 世纪东美(天津)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工地扬尘防控“六个 100%”措施,道路硬化、裸土及建材覆盖、洒水抑尘,设置扬尘公示栏等。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高度不应小于2米的围挡,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消纳场所处置,多余土石方运至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增设临时排水沟、压实裸露地面,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及时清运弃土及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采剥粉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装载粉尘、破碎加工粉尘、堆场扬尘、运输车辆行驶粉尘、运输车辆及开采机械设备的尾气、爆破废气、员工食堂油烟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作业面洒水、爆破喷雾降尘;破碎筛分采用密闭生产设施,粉尘经配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堆场覆盖防尘网,道路硬化,加强运输车辆冲洗并加盖篷布;设备使用达标燃油;选择适宜气象条件实施爆破作业;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大气降水和矿坑涌水、洗车废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矿坑涌水及雨水经沉淀、砂滤处理后,部分回用用于抑尘、洗车,余量排入武陵龙湾干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爆破瞬时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座,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控爆破时间与爆破参数;车辆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沉渣、袋式除尘器粉尘)和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废处置措施:沉淀池沉渣、除尘粉尘送至水泥厂利用;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对应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废物泄漏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等风险。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腐、防风防雨设计;建立严格的固废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对固废进行管理;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