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是对旧有设施的重新启用,并在其基础上实施改扩建,进一步完善储罐储存货物种类及释放周转能力,配套调整汽车、火车装卸货种和规模,相关建设内容均在现有项目构筑物和设备基础上,不涉及土建等施工活动,不产生施工期不良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罐废水和初期雨水,产生量约37.2立方米/天,依托石化码头罐区设置的“旋流油水分离+斜板除油+气浮分离过滤”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至东侧湛江港海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2立方米/天,依托石化码头罐区设置的一体化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罐区绿化、道路喷洒等,不外排。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废气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废气、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装卸挥发损失废气,均为有机废气。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废气和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为无组织废气,通过采用高效环保设备、定期开展设备检修维护、定期开展LDAR检测,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LDAR属于行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可行技术。汽车装载采取底部装载方式,火车装载采取顶部浸没装载方式,装载时,装载车辆与油气收集系统通过法兰连接,装卸挥发损失废气通过“冷凝+膜分离+吸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其治理效果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的相关要求并稳定运行。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与废气治理设施等,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加强维护以及环境管理等措施减缓噪声污染,具体如下:(1)作业机械选用低噪音的类型,加强营运过程中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2)设计阶段已根据噪声随距离衰减的规律,合理布置各功能区,泵棚、火车装车台等主要噪声污染源设置于3#罐区南侧,远离石化罐区边界。(3)进出港火车、汽车应尽可能减少鸣笛,汽车在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收集至罐区内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清罐油泥和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转运,依托罐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在落实固体废物相关处置要求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报告表分析认为,本项目营运期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是储罐罐体泄漏、废水处理系统泄漏及生产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跑、冒、滴、漏等下渗现象。 项目生产区已进行硬底化,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和废水处理站等均已按要求采取防泄漏、防渗、防雨措施,管道、储罐区、装置区等均采取标准规定的防渗措施,从污染源控制和污染途径阻断方面杜绝了本项目正常生产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项目实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范措施有:(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储罐、管道、设备等潜在污染源采取选用优质设备、定期检查、加强操作培训、等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泄漏进而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2)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按照区域防渗要求,针对整个厂区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3)污染监控措施:设置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每年监测场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及时监控到污染状况,并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4)环境管理措施:定期对各构建筑物防渗设施进行巡查,加强管理,发现防渗设施破损渗漏,及时修补;加强员工的宣传教育,教育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破坏防渗层。 6、环境风险 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各种油品,危险单元为储罐区,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易燃物质火灾伴生/次生污染物以及废水渗漏事故。项目拟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1)罐组外围均设置了高1.2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均为硬底化地面,防火堤内设置雨水明渠及雨水井,设置切换阀等控制措施,可将泄漏的油品控制在防火堤内;(2)储罐设置了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阀门,储罐顶部密封圈周围设置了火灾报警装置和监视系统,储罐区内设置了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监测预防措施;(3)项目储罐、管道和阀门等均采用高强度材料,并以自动阀门为主;运行过程中定期对设施和输送管道进行巡检、调节、保养和维修,及时更换易坏或破损零部件,避免发生因设备损耗而出现的风险事故;(4)实行雨污分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及时关闭雨水阀门,通过现有措施将泄漏的污水和消防尾水导入事故池,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事故废水可依托石化码头罐区设置的总容积2500立方米的2个事故应急池和污水处理站总容量16000立方米的污水缓冲罐进行暂存,并依托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6)生产中加强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严格控制明火、高温表面、电器火花与静电火花以及冲击与摩擦等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