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爱阳国际精神康复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奥体中心体育馆主场馆C区一楼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
联系电话:0759-39508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市爱阳国际精神康复医院项目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西1238号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爱阳国际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爱阳国际精神康复医院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西1238号,系租用现有楼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2318.47平方米,建筑面积6266.49平方米,内设床位480张。诊疗科目包括内科、精神科(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中医科、临终关怀科、医学影像科及医学检验科。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主要对现有建筑改造装修,不涉及大型土建。 1.废气:主要为拆除及装修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设置围挡、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 2.废水:施工人员不在场内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沙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减轻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物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备用发电机使用符合要求的柴油燃料,尾气经收集后引至室外达标排放;加强病房区自然通风,采用紫外线灯照射及空气消毒等措施有效杀灭病原体;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 2.废水:检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坡头区科技产业园官渡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主要为备用发电机、风机及医疗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和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废紫外线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包装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加强危废暂存间管理,防止泄漏;加强用电及火源管理,配备消防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