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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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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拟对湛江市干洁洗涤有限公司铁路西农垦服装工业区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1-30 16:34:0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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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干洁洗涤有限公司铁路西农垦服装工业区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 1 月30 日至2026年 2 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86603传真:2186603。

项目名称:

湛江市干洁洗涤有限公司铁路西农垦服装工业区锅炉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干洁洗涤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铁路西南山库区产品仓三幢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市干洁洗涤有限公司铁路西农垦服装工业区锅炉扩建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铁路西南山库区产品仓三幢,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22分10.91秒、北纬21度12分1.00秒。

改扩建前后项目均位于湛江市霞山区铁路西南山库区产品仓三幢,本次改扩建主要是针对燃生物质(木条)锅炉及配套软水制备系统进行改造,并在项目西北侧新增79平方米空地。项目用地面积为71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组成详见下表。

表1 项目建设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类别

类别

工程内容

原有项目

改扩建项目

改扩建后整体项目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区域

占地面积516平方米,建筑面积275平方米,主要水洗、烘干、折叠等机房

新增用地面积79平方米,位于项目西北侧,该地块规划为空地,为项目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占地面积595平方米,建筑面积275平方米,主要水洗、烘干、折叠等机房

依托原有项目,并新增79平方米空地

辅助工程

仓库

占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位于厂区西南部,存放洗涤消耗品及被服等物品

保持不变

占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位于厂区西南部,存放洗涤消耗品及被服等物品

依托原有项目

锅炉房

占地面积30平方米,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厂区东北侧,包括1台2t/h燃生物质(木条)锅炉

在现有锅炉房内实施,淘汰现有的1台2t/h燃生物质(木条)锅炉,新增1台4t/h燃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占地面积30平方米,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厂区东北侧,包括1台4t/h燃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锅炉拆除重建,改造配套软水制备系统

燃料仓

占地面积40平方米,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位于厂区东北侧

保持不变

占地面积40平方米,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位于厂区东北侧

依托原有项目

公用工程

供水

市政供水

保持不变

市政供水

依托原有项目

供电

市政供电

保持不变

市政供电

依托原有项目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洗衣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排入市政管网至湛江市霞山区水质净化厂。雨污分流、雨水排周边雨水管网

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至湛江市霞山区水质净化厂。雨污分流、雨水排周边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洗衣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排入市政管网至湛江市霞山区水质净化厂。雨污分流、雨水排周边雨水管网

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依托原有项目自建污水站处理

废气

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5m高排气筒排放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高排气筒高度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保持不变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固废

分类堆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包装垃圾外售

不新增生活垃圾;锅炉灰渣、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水处理污泥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物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锅炉灰渣、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水处理污泥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依托原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已有厂房的锅炉房进行改扩建,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过程为锅炉房的内部装修和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和施工固废。

项目安装过程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和施工,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的时间是短暂的,因此项目建设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管理,对建筑垃圾及时收运,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且项目施工应避免在中午和晚上施工,施工完成后需要将施工固废分类收集,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改扩建项目锅炉用水使用过程中会产生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排放量为267.83立方米/a,项目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依托原有项目自建污水站(调节池+水解池+一级生化池+二级生化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经“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排放限值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与废气治理设施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布局,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车间内的中间位置,并加强其基础减振及支撑结构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报告表分析认为,本项目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厂房及废气治理设施的隔声降噪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功能区限值,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为锅炉灰渣、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处理污泥。锅炉灰渣、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转运单位。

建设单位在落实固体废物相关处置要求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主要有:废水处理池破损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物破损产生的渗滤液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影响途径主要为垂直入渗。厂区已按照规范和要求对废水站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显著的不良影响。但在非正常工况下或者事故状态下,如废水处理池破损和一般工业固体暂存区域破损发生泄漏,污染物和废水会渗入地下水和土壤,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针对项目营运期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治”措施,源头控制措施:

(1)源头控制

对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液体的储存及输送、生产加工、废水治理、固体废物堆放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泄漏措施。

(2)分区防治措施

废水站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等区域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

分区防治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物料等污染物下渗现象,不会出现污染地下水、土壤的情况。同时,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调整版),结合GB30000.18、30000.28等。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监控目录中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故本项目开展环境风险简单分析。

本项目应设立健全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职责和负责人,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切实采取以上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散。通过实施严格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完善的应急方案,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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