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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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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拟对湛江华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2-01 16:37:0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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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华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95-8803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华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湛江市雷州市英利镇东方红麻绳厂

建设单位

湛江华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华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位于湛江市雷州市英利镇东方红麻绳厂(现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内),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洗区、湿式破碎区、造粒区、切粒打包区、原料堆放区和产品堆放区等,主要从事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废塑料再生颗粒500吨的能力。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废PE 511.4 吨/年,来源于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制品(灌溉管),项目生产工艺为:分拣→破碎→清洗→脱水→挤出→切粒→冷却→脱水→塑料再生颗粒成品。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环评机构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的影响;使用符合国家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场地修整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能够合理有效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隔壁企业内已建成的卫生间,卫生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设备废包装材料可通过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包装材料交有能力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瞬时扬尘量较大时,可以采取对物料进行洒水降尘、保持物料湿润等措施,减少分拣扬尘的产生;(2)项目拟在2台热熔挤出机上分别设置集气罩,并通过软质垂帘对四周进行围挡,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项目使用湿法破碎,其在破碎时仅逸散出少量的粉尘,同时破碎机位于厂房内,四周封闭,同时生产过程中车间门、窗关闭,从而保证破碎过程中厂房的密闭性,破碎粉尘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4)通过加强自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并采取密闭式一体化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站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规定的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湿式破碎以及清洗生产线产生的废水收集,经“五级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废水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英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近期通过槽罐车拉运至雷州市英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远期待片区污水管网建成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雷州市英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造粒冷却水进入循环冷却水水池,沉淀后回用于造粒冷却用水,不外排;(3)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的厕所,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物标准,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项目正常生产期间最主要的噪声来源于是设备运行等。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网)、一般固体废物(其他杂质、污泥、不合格产品、冷却池沉渣)及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1)废活性炭、废过滤网分类收集后放置危废暂存间内,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其他杂质、污泥、冷却池沉渣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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