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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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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航湛江雷高风电场项目(40兆瓦)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1-20 20:16:4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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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航湛江雷高风电场项目(40兆瓦)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传 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航湛江雷高风电场项目(40兆瓦)升压站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雷州市雷高镇、调风镇

建设单位

中碳航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雷州市雷高镇,占地面积46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110kV全户外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1),设1套容量为4MW/8MWh的储能装置、1×±5.2Mvar SVG无功补偿装置。项目总投资4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期工人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统一租住在周边农民房内,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再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灌溉,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旧锂电池更换后直接交有处理能力的物资回收单位处理,不在站内进行暂存;废变压器油设事故油池暂存,废旧蓄电池设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通过采取减振降噪、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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