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市企水9号海域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市企水9号海域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蓝色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雷州市企水镇西北部海域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海面积为662.964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片重力式网箱养殖区(布置54个重力式网箱)、1片延绳式浮筏养殖区(布置56个养殖单元,每个延绳式浮筏养殖单元中布置13个养殖单体)和2片栅架式浮筏养殖区(布置200个栅架式浮筏养殖架),共4片养殖区,配备养殖管理平台1个、潜水工具6套、养殖辅助船9艘、智能养殖监控系统1套警示浮标4个、养殖辅助设施33套、船舶污水接收设施1套和垃圾收集系统1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废气:使用低含硫燃料柴油发电机,降低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船舶,加强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看护船舶的调度疏导工作,降低噪声。 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废弃养殖材料拆除更换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病死鱼放在干净、密封的容器中,装船运往陆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弃防疫药物,废包装袋妥善收集后运往陆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渔船管理,防止油污水泄漏;建立溢油应急系统和应急计划;加强日常巡视,开展强制性环境质量检测;定期对锚泊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