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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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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强大石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0-09 17:06:4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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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强大石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强大石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石颈镇东升农场第一作业区东七队188号

建设单位

廉江市石岭强大石场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强大石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位于廉江市石颈镇东升农场第一作业区东七队188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3分30.14秒,北纬: 21度41分58.38秒,项目用地面积约50.6100 公顷,矿区面积为 0.3201 平方公里,矿区配套工程面积0.186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为+61米至-85米标高,露天开采方式,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6年。项目主要由露天采场、办公生活区、破碎站、机汽修车间、堆场、沉砂池等配套设施等组成;项目年产规格碎石103.4万立方米、花岗岩荒料30万立方米、半风化层18.08万立方米/年、全风化层17.96万立方米、残破积层5.15万立方米/年。项目矿石开采主要工艺为:剥离层开采→开掘堑沟→回采锯切→拉底切割→荒料顶翻→液压锤二次破碎→装车外运;碎石破碎加工工艺为:原矿→一级破碎→二级破碎→三级破碎→筛分→再破碎。

项目总投资1676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约3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9%,年生产280天,每天2班作业,每班8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柏麟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不排放;(2)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2021)旱作作物标准,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3)初期雨水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蓄水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车辆进出清洗及场地洒水降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施工场界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2)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3)建构筑物区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4)施工运输车辆矿区内限速,卸料时,尽量降低高度,对散状物如沙子、碎石堆场也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5)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6)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7)临时表土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进行遮盖,并在干燥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 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高噪声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2)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并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3)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4)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注意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设备缺乏保养而产生高噪声加重对环境的影响;(5)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声环境敏感区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植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废弃土石方运至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2)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禁止乱堆乱倒;(3)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抛弃;(4)废植被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收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会破坏用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改变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增加裸露地面,并可能引起局部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域生态系统及生态景观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乱砍滥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3)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4)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开挖时序,避免在雨天施工;(5)项目矿山开采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对项目占地区域进行复垦。
二、运营期
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矿坑涌水和初期雨水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2)项目拟在露天采场最终坡面平台内修建排水沟,采场最低处设集水坑,坑下采用移动泵站的排水方式,引流至沉砂池中,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总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用于矿区内各用水环节;洗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4)项目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暴雨天气期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雨水在沉淀池无法容纳的情况下,排入蓄水池进行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自剥离层开采扬尘、荒料开采粉尘、二次破碎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燃油机械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和装卸粉尘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露天采场配备3台远程喷雾机对场地进行增湿,在采场剥采开挖的时候对地表先充分预湿;(2)破碎前对矿石等先充分预湿;(3)项目加工区破碎、筛分设备均为封闭式生产,项目破碎、筛分设备进料口产尘点配备高效袋式除尘器,同时各产尘点采用喷雾降尘方式,破碎站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全过程配套管道式洒水降尘设施,生产车间为封闭车间(仅车间出入口不封闭),加工区边界设有水喷雾装置;(4)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时对运输路面进行喷淋洒水;(5)矿料装载前对物料进行水喷淋降尘,在边角料转运堆场、覆盖层转运堆场四周(除汽车运输进出口外)设置拦挡设施,并在堆场设置顶棚,堆场矿料长期不转运时,应采取覆盖措施,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保持堆场矿料的湿润;(6)项目拟设置1套油烟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厨房煮食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油烟去除效率取75%),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7)购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和机械,确保燃油机械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能够满足对应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挖掘机、破碎设备和运输车等机械设备和车辆工作时产生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使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如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风机、水泵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2)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如密闭的隔声罩),加强噪声源周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3)破碎机等发声设备要做好减震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震器等;(4)水平钻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5)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矿区周围,尤其是破碎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矿山开采剥离层、沉砂池沉渣、布袋收集粉尘、废轮胎、员工生活垃圾、废油脂、设备维修区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已与湛江市麻章区顺安环保砖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剥离层弃土交由该砖厂作为制作环保砖用原料;(2)沉砂池沉渣经收集暂存至剥离层外运转运场后交由湛江市麻章区顺安环保砖业有限公司收运处置;(3)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一同外售;(4)废轮胎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理;(5)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6)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少量的废油脂收集后定期委托专业单位回收;(6)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位于矿区机汽修车间内,占地面积为5平方米,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等,项目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在矿区范围外四周距离矿区处设置截排水沟,截留场外汇水。采场外环形截排水沟断面规格为矩形,底宽 0.6m,高 0.6米;(2)项目出水口处设置沉砂池,共设置5个沉砂池,采矿区周边设置4个(1#、2#、3#、4#)、工业场地设置1个(5#)。沉砂池尺寸为长×宽×高=5.5米×3米×2.5米;(3)道路两侧或一侧布置排水沟,排水口出水口连接采矿区沉砂池;(4)在工业场地范围外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减少降水对坡面的侵蚀;(5)道路及工业场地可复绿地方进行复绿,减少水土流失;(6)严格控制运营期开采范围,不得超采、多采,控制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作业带,不得超范围占用临时占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7)通过标识标牌等措施进行宣传,加强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8)采用合理的生产开采工艺,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9)服务期满后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复绿、复垦。
6.环境风险预防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泄漏、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或设备运行过程密闭系统失效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次生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项目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类物质储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2)油罐车应尽可能采用双层罐,并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其密封性,且停放处将做好相应防渗措施,设置1个0.5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如柴油发生泄露,可有效收集外协物料;(3)矿区内落实好各项消防措施,发生火灾时及时封堵雨水排口;(4)矿区内喷雾洒水装置或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停止生产,维修污染治理设施,达标后方可继续运行;(5)危废暂存间设置0.3厘米高围堰,占地面积为5平方米,有效容积为1.5立方米,可足够贮存事故状态下废机油的泄漏量1吨;(6)定期检查排洪沟、截洪沟和截水沟,发现堵塞和破坏应及时清理和修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至今未接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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