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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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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市麻章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7-12 17:43:3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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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市麻章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6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s://www.zhanjiang.gov.cn/zdlyxxgk/sthj/jsxmhjyx/content/post_1919546.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市麻章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西城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麻章区沿岸滩涂海域,东临通明海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麻章区沿岸滩涂海域,东临通明海,总面积643公顷,设计营造红树林面积240公顷。项目总投资约22524.4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废气,拟采取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采用优质燃料等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临时移动厕所处理后,运至湖光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用船上的油桶进行收集,抵岸后交有资质单位进一步进行处理。噪声:做好设备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机械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废物和含油抹布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苗木、断损苗木、死亡苗木以二次补种的红树林苗木交有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植时去除的薄膜袋及清理的杂草、海漂垃圾等固废均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营运期无废气、废水产生;在红树林巡视、维护和抚育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人工清除的塑料袋、泡沫等海洋垃圾和浒苔等,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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