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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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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4-05-29 16:37:3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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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7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湛江市麻章区太平俊海船机修造厂年产40套船舶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7z

湛麻环建〔2024〕6号

2024年5月27日

湛江市麻章区太平俊海船机修造厂

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旧省道373线东黄村段南侧太平冠森木材制品厂内

2

关于《湛江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发展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湛江市西城第一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论证报告》的批复.7z

湛麻环建〔2024〕7号

2024年5月27日

湛江市城发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设置两个入河排污口,其中一个入河排污口位于水质净化厂正北侧,主要作为丰水期尾水排放口;另一个入河排污口位于麻章镇调塾村县道 812东侧,主要作为平水期尾水排放口。

3

关于湛江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发展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湛江市西城第一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7z

湛麻环建〔2024〕8号

2024年5月27日

湛江市城发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沙沟尾村西北侧、南溪河南侧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麻章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   联系电话:0759-2733789     传真:0759-273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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