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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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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3-28 17:03:0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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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遂溪县建新镇687县道旁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湛江市遂溪县建新镇687县道旁,总用地面积193704.5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废油墨渣、废树脂热解处置线合计共2万吨/年;新增废多元醇处置生产线3万吨/年;新增废线路板边角料(含电子元件废板)回收利用处置线1万吨/年;新增包装桶资源化综合利用线60万只(约1.2万吨/年);新增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生产线1万吨/年;新增废贵金属处理车间处理能力1万吨/年;新增湿法铝灰生产线处理能力为5万吨/年;新增飞灰水洗5万吨/年,水洗后的飞灰进入富氧侧吹炉处理;扩建富氧侧吹炉,处理规模从已批的7.75万吨/年扩容10万吨/年至17.7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6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4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废油墨渣、废树脂热解处置线含油废水、富氧侧吹炉处置线废水、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生产线废水和铝灰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回转窑线、等离子体处置线、熔炼线炉渣冷却补充用水、烟气处理的急冷塔用水及半干式吸收塔用水,不外排,RO反渗透的浓水进入三效蒸发器进行处理;扩建项目的飞灰水洗需配套废水处理设施,飞灰漂洗废水采取“除钙除镁+除重金属+除硫+混凝沉淀+中和+蒸发结晶冷凝”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飞灰漂洗;扩建项目的废多元醇蒸馏废水、废包装桶清洗整理线废水经过气浮隔油预处理、贵金属催化剂回收利用线生产废水经过中和絮凝预处理后和各生产线废气喷淋塔废水采取综合废水生化处理达标后回用洗桶线清洗废桶;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废气:废油墨渣及废树脂热解处置线天然气和热解气燃烧废气采取“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生产线蒸馏产生的不凝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包装桶清洗整理生产线抽残及洗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水喷淋+除湿+活性炭”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生产线破碎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贵金属催化剂回收利用生产线破碎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采取“急冷塔+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酸溶工序废气采取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还原工序废气采取二级酸液喷淋吸收工艺进行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扩建富氧侧吹炉处理线富氧侧吹炉废气经已有的“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湿式洗涤塔+除雾器+湿电除尘+升温+SCR脱硝”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现有排气筒高空排放;铝灰资源综合利用线球磨机、输送带和滚筒筛产生的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脱氨工序产生氨气采取硫酸喷淋吸收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铝灰仓库废气采取酸液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聚合氯化铝生产工序酸溶、聚合产生的盐酸雾管道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多元醇蒸馏线蒸馏废气送往厂内富氧侧吹炉焚烧;飞灰水洗线散装飞灰卸料至筒仓产生的粉尘废气采取“旋风+布袋收尘”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飞灰漂洗罐漂洗过程产生的氨气采取酸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油墨渣、废树脂热解处置线热解后产生的残渣、废溶剂回收线蒸馏后产生的残渣、熔炼线投料出料经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富氧侧吹炉处理线投料废气处理产生的粉尘和富氧侧吹炉废气处理产生的飞、废包装桶清洗线产生的残液和废渣、多元醇回收线产生的蒸馏残渣、贵金属回收线产生的压滤渣和废滤布、废气处理系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至一定量后送厂内富氧侧吹炉处理;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生产线产生的废树脂粉属于危险废物,送厂内废油墨渣、废树脂热解处置线处理;飞灰水洗线废水处理产生的结晶盐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富氧侧吹炉产生的水淬渣、铝灰线废水处理产生的含氟污泥及滤渣,按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未完成鉴定前,暂按危废管理,若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管理,交给专业单位作为资源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等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熔炼车间、铝灰车间、飞灰车间、贵金属回收车间、热解车间、洗桶线车间、废矿物油和废多元醇蒸馏车间、储罐区、各仓库列为重点防渗区,实验室和机修车间列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等列为简单防渗区;按计划开展地下水检测和土壤监测。

环境风险:确保现有项目事故应急池可以满足扩建后全厂的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设置雨水排放口应急阀门,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关闭,避免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污染外环境;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以满足扩建项目新增风险的预防和应急需要。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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