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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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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宝钢湛江钢铁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3-04 17:22:3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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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宝钢湛江钢铁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04日至2024年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宝钢湛江钢铁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西南部

环评机构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西南部,总用地面积约25.28万平方米,包括电炉炼钢连铸工程和码头工程两部分,电炉炼钢连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220t废钢预热电炉、1座220t电极臂旋转双工位钢包精炼炉、1座220t交叉轨型式双工位RH装置、1台2150mm1机1流板坯连铸机、直接还原铁输送系统、钢渣处理及加工生产线;码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东港池南侧工作船码头迁移至东港池内规划10#泊位处,同时在东港池原工作船码头处建设1座7#泊位(1万t级件杂货泊位);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燃气热力、检化验、生活设施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520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9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送至湛江钢铁现有中央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厂区绿化;生活污水送至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厂区绿化;项目初期雨水回收处理后用于厂区生产或消防补水;码头工程的初期雨水及冲洗污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船舶压载水按照有关规定在外海处理,到港船舶如在港区需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及油污水,由码头接收后暂存在码头生活污水收集池及油污水收集池,并定期送至后方处理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气:电炉炼钢工程废气中,电炉一次烟气采取“燃烧沉降+急冷+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电炉二次、三次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钢包维修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精炼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地下料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上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渣处理工程废气中,钢渣进出滚筒时产生大量含尘水汽,采取“喷淋塔洗涤+旋流脱水”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热泼场废气以及热闷池前期废气采取“喷淋塔洗涤+旋流脱水”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热闷池后期废气(主要为蒸汽)通过相应的排气筒直接排放;筛分间及成品库除尘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连铸工程废气中,连铸机中间罐倾翻、浇铸烟/粉尘的含尘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铸坯离线手工清理及离线切割粉尘的含尘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新建炼钢快分试验室制样制备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连铸厂房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第二成品试验中心新增热轧板全自动试样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侧墙外达标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除尘灰、尘泥、氧化铁皮、炼钢连铸水处理污泥、电炉钢渣、铸余渣(含中间罐残钢、清理后钢渣)、磁选粉、切头切尾废钢及废坯、废旧设备返相关工序利用;尾渣交有能力单位处理;渣处理水处理污泥送污泥干化中心处理;工业垃圾送工业垃圾分选中心分选,有价值的委外社会化利用,无价值的返转炉处置;废耐火材料厂内分选后交有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电炉一次烟气净化系统)、电炉一次烟气除尘灰、废油、废铁质包装桶返相关工序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电厂发电利用。船舶垃圾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接收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采取相应的防渗、防腐等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送相应生产工序协同利用和处置,贮存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产生后送相应生产工序协同利用和处置,少量暂存于湛江钢铁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分类存放,采取防雨、防渗、防风、防晒等措施;浊废水处理池采取防渗措施,管线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环境风险:生产装置、设备、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和消防的要求,各建/构筑物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抗震设防;设备和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及耐腐蚀性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有毒物料均始终密闭在各类储罐和管道中,同时配备安全设施以及火灾报警设施;建立环境风险事故监控系统,包括监测人员、监控设备等方面的建设;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硫酸储罐采用耐酸耐高温碳钢材质,设有三面围堰,确保事故废水不会流入地表水体对外环境构成影响;建立健全码头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体系,做好船舶溢油事故防范措施,须具备应对各港区及沿岸水域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项目应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纳入到湛江钢铁现有应急预案体系中,以满足拟建项目新增风险的预防和应急需要。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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