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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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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裕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15万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及20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加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2-14 10:07:4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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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裕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15万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及20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加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区政府行政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0892、3959109。

项目名称

湛江市裕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15万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及20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加工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裕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岑霞村委会下高岭村(廉坡公路西北侧)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岑霞村委会下高岭村(廉坡公路西北侧),地理位置坐标为110度30分36.333秒,21度18分24.112秒。项目占地面积2.162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稳定土搅拌站、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厂房、门卫室、洗车台和沉淀池以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5万吨,水泥混凝土(密度按2.3205t/m3计)20万立方米(46.41万吨)。项目为湛江环城高速公路南三岛大桥项目供应沥青路面材料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35万元。劳动定员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8小时单班制生产。根据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湛江环城高速TJ1合同段临时用地的批复》(湛坡自然资利用〔2023〕3号),该项目用地为临时用地,项目的实施期限须与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致,临时用地到期后,如需继续实施,须取得用地、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初期雨水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扬尘洒水等,不外排;(2)施工单位加强管理,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等污染发生;(3)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项目场地内不产生生活污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的四周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同时在施工期增加防尘网的铺置;(2)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工作,同时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和回填土方时的表层干燥土质应增加洒水次数,防止扬尘飞扬;(3)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4)加强管理,落实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5)加强路面清扫工作,减少路面的尘土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2)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进行噪声较小的施工;(3)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尽量将设备远离敏感点。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等杂物,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场所处理;(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烘干筛分废气,沥青储罐呼吸、拌和及产品卸料废气,原料堆放、装卸扬尘,筒仓呼吸口粉尘,运输扬尘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原料堆场及上料仓设置在全封闭的厂房内,仅装卸料处留车辆进出口,车辆进出口上方安装全自动洒水装置,车辆进出时即时洒水降尘;(2)烘干筛分废气主要包括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石料的干燥、筛分粉尘,干燥、筛分工序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3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沥青回收料破碎筛分均在全密闭设施进行,其中烘干滚筒加热废气及燃烧器废气(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进入到沥青混凝土骨料烘干燃烧炉中经燃烧处理后与烘干筛分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3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沥青输送系统、搅拌系统全过程密闭,卸料系统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抽风,沥青储罐呼吸、拌和及产品卸料废气全部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沥青烟气处理系统,采用“水喷淋+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5)原料堆放、装卸作业时紧闭厂房门窗,产生的扬尘在全封闭厂房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6)在筒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与筒仓顶部呼吸口密闭连接,筒仓呼吸口粉尘全部进入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在封闭搅拌楼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7)定期对车辆行驶的路面进行清扫,并实施洒水抑尘。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场地抑尘废水、堆场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废气治理系统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该部分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2)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设备自带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3)场地抑尘废水、堆场喷淋废水基本是在场地内吸收或蒸发,不外排;(4)初期雨水经过导流沟汇集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5)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内林木灌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干燥滚筒、振动筛、提升机、皮带输送机、搅拌缸、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控制噪声的影响;(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各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的设备远离项目边界;(3)对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设施设置减震弹簧、减震垫等减震处理,对设备设置减震基底、消音处理、阻尼材料减震及墙壁阻隔等措施,并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防止不良工况的故障噪声产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4)加强高噪声设备所在房间的密封性;(5)设置危化品运输车时速标识牌,并在敏感区域设置禁止鸣笛标识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喷淋塔废油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定期更换的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喷淋废水、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项目设置一个5m2危废暂存间;(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混凝土废料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混凝土废料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均回用于生产工序;(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将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2)沥青采用封闭式储罐储存,且该区域建设围堰,将沥青罐区、及产品卸料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3)将厂内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造成废气事故排放污染大气环境,沥青、天然气、危险废物等物料泄漏污染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次生污染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在沥青罐区周边建设围堰,围堰内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并在围堰区外配备砂石、铁锹等应急物资;(2)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贮存间并建立严格的危废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3)废气治理措施选用优质设备,并配备备用零配件;(4)项目场地内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5)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6)加强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排查,发现异常立即停产维修,加强环境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发布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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