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水质净化厂一二期扩容提质(20万m3/d)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赤坎水质净化厂一二期扩容提质(20万m³/d)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对江门市众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赤坎水质净化厂一二期扩容提质(20万m³/d)工程
项目概要:本工程总投资22970.10万元,工程位于现状赤坎水质净化厂厂内。本工程在现状赤坎水质净化厂一二期污水二级处理设施的基础上扩容提质,其中扩容设计规模10万m³/d,提质设计规模10万m³/d,设计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收集处理的城市污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
2、废气: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气包括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各工段产生的臭气等。
3、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水泵、污泥压滤等机械设备,其噪声约为75~95dB(A)。
4、固体废物:污水处理厂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脱水后的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排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处理工艺成熟可靠,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滨湖。经过预测分析,不会对滨湖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在区域上削减了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了区域水环境。
2、废气: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密闭加盖+除臭工艺处理。主要原理是为各处理设施池体加盖,对臭气进行收集后送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厂界标准值。
经分析,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后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泵站和风机等设备采用吸声、隔声及减震措施。污水输送泵站在设计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做好相关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释放。
经分析,污水处理厂内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的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泥脱水后外运做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经分析,采取合理的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废水、废气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可大大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频率,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市政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在赤坎水质净化厂原有厂区内部,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本项目的建设增强了所在区域污水处理规模和能力,并提高了出水水质标准,对纳污水体水质具有改善作用。
总体而言,建设单位在充分采纳和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后,将使项目实施过程及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41799647@QQ.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查阅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形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迎 电子邮件:409523361@qq.com
联系电话:0759-3163048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小区东盛路9号湛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综合楼四楼 邮编:524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41799647@qq.com
联系电话:020-83514617 传真:020-83514617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307室 邮编:510045
建设单位:湛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