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吉龙有限公司防火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湛江市吉龙有限公司防火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湛江市吉龙有限公司防火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市吉龙有限公司防火门项目。
项目地址: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龙广路。
项目概要: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549m2,总建筑面积为34000m2,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仓库、侯工楼、办公楼、食堂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防火门15万件/年,其中木质防火门9万件/年,钢质防火门6万件/年。年产木质家具5万套/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
主要为施工扬尘、弃土、废水、噪声以及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这些污染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但不同污染因子在不同施工时段污染强度各不相同。
(2)营运期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是喷漆水帘废水、喷淋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NH3-N。
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如下:木屑粉尘、金属粉尘、喷塑废气、焊接烟尘、油漆废气、有机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燃柴烘炉废气。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电焊机、冲压机、钻床、推台锯、剪板机、冷压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噪声级在75~110dB(A)。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木材加工边角料、钢材加工边角料、粘合剂包装桶、喷漆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废金属粉尘、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食堂废油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期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加强管理,减少夜间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并采取洒水降尘,及时将弃土回填、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降低施工扬尘,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后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建设的结束,施工期影响即可消除。
(2)营运期
本项目喷漆废气处理水帘废水、喷淋废水等经过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标准的要求,然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项目木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塑废气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漆房封闭设计,喷漆废气经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后,烘炉燃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选用低噪型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用消声、隔声等措施后,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安全处理;废边角料由企业回收利用;粘合剂包装桶、漆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及时清运至湛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要求。项目施工期会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噪声、扬尘、施工废水等影响,通过实施相应环保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低。项目建成后主要带来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可以通过采取环保措施以及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其影响。建设单位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实施有效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在此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时间以及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至4月8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在本公示期间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简本,并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指定地址反馈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水、气、声等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吉龙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金康路29号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13413603604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路25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844621931
湛江市吉龙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