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宝满港区拆装箱服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港宝满港区拆装箱服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政府2号楼13楼市环保局霞山分局,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86603?传真:2186603。
项目名称: |
湛江港宝满港区拆装箱服务区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临港工业园兴港大道以南、南柳河以东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25.37万m2,总建筑面积176139.27m2,预计建成后拆装箱服务区的年业务量约为16万TEU。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对散货、件杂货堆场洒水抑尘,同时在散货、件杂货堆场四周设置碟形防风抑尘网。货物装卸过程采用人工喷淋进行除尘。设置处理能力为120m3/d的生产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工艺对项目清洗废水进行处理。设置处理能力为48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工艺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交有能力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产污水处理站及初期雨水沉淀池沉砂主要是镁、铝、硅等化合物,干化处理后外运给建材厂家回收利用。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