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新增石灰窑配套生物质气化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628622。
项目名称: |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新增石灰窑配套生物质气化炉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疏港大道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疏港大道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内。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拟建设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新增石灰窑配套生物质气化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套生物质气化炉,使用木屑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生物质气,全部用于石灰窑的燃烧,替代原审批石灰窑的天然气。建设一套生物质气化炉及配套设施,包括气化炉反应器、输送机、风机、冷却水泵和干燥机设备。气化炉功率为 30MW。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扬尘污染影响。项目施工期构筑物建设需进行土方开挖作业,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裸露土地上行驶均会产生扬尘。为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在施工区域现场设置围挡,将施工现场和外部环境隔离开来,围挡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减少扬尘的影响距离;②施工方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少地面积尘,定期对施工场地及周边地区进行洒水降尘,在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前要做好洒水降尘作业;③施工期间要对挖出来的土方进行妥善放置,做好遮盖,防止土壤产生扬尘。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降雨冲刷废水。①施工废水和降雨冲刷废水都属于含泥沙废水,不得随意排放至地表水体中,防止造成水土流失。针对含泥沙废水,建议施工方设置导流沟及沉砂池用于处理含泥沙废水。经处理的废水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清洁、浇洒等作业,沉淀的泥沙用于后期土方回填工作;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由临时化粪池处理;③严格管理施工人员;④定期清理导流沟,防止因导流沟堵塞而造成含泥沙废水外泄的事故。为减少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居民的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严格遵守施工时间安排,禁止在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进行作业;②减少不必要的现场作业,尽量缩短施工作业的时间;③对施工现场做好遮挡,减少噪声传播距离。为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拟采取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固体废弃物收集点,及时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起来,防止因雨水冲刷、风力作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废弃物扩散;②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固定,避免抛洒;③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按照环境卫生规范及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的要求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本项目装卸工序和投料工序涉及的原料为木屑及石灰石。本项目废气产生于装卸和投料的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装卸工序和投料工序涉及的原料为木屑及石灰石。本项目年运营时间为8160小时,木屑粉尘产生为0.33吨/年。卸料及投料涉及的石灰石原料共204吨/年,则计算得装卸粉尘和投料粉尘共产生0.22吨/年。本项目用水环节包含循环冷却系统用水及干燥机的清洗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水;干燥机定期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已审批化学浆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化学浆碱回收炉余热发电系统汽轮机中并被蒸发,不新增外排废水。此外,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项目建设前后不新增生活污水水量。本项目位于声环境3类功能区及4a类功能区,其中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地块一厂界北侧交通干道疏港大道和东侧厂界、地块四西侧厂界先锋路的20m范围内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表1中声环境4a类功能区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表1中声环境3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表1中声环境3类功能区及4a类功能区标准。本项目气化炉定期排放气化炉灰渣。气化炉灰渣为生物质经气化后剩余的部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此外设备检修过程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新增的气化炉灰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其中气化炉灰渣为轻质固体,若不及时收集和处理,易因风蚀或被雨水打湿,产生扬尘或通过雨水进入地表水环境,环境造成危害;废润滑油及含油介质中的废润滑油若发生泄漏,则可能通过地面裂缝或雨水管道等方式进入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中,造成危害。本项目气化炉灰渣拟外售资源回收利用。气化炉灰渣产生后通过运输车辆运输至资源回收单位回收作为燃料等使用,不在厂内暂存。废润滑油在已审批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