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煤焦油深加工生产线及环保设施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煤焦油深加工生产线及环保设施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镇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煤焦油深加工生产线及环保设施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镇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是对改质沥青和焦油加工进行技术改造、产能提升,改造后改质沥青装置产能由10万吨/年增加至14万吨/年,一期焦油加工装置处理量由20万吨/年提升至28万吨/年(新增处理量为原二期焦油加工装置调整划转,总规模维持40万吨/年不变)。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焦油加工分离废水通过湛江钢铁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湛江钢铁高炉冲渣等环节,不外排;改质沥青固化成型废水、洗车废水、地坪冲洗废水、脱硫废水、煤气水封槽废水、检维修废水作为湛江炭黑的炭黑反应炉的急冷水,进行炭黑喷淋降温、全部气化,不外排;循环水站排污水、检化验中心废水通过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厂常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湛江钢铁全厂工业新水、消防水回用。 废气:焦油加工的焦油蒸馏管式炉、工业萘蒸馏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依托现有SDS干法脱硫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现有工程送湛江炭黑的炭黑锅炉燃烧处理的有机废气,改造成送沥青塔管式炉燃烧处理后,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改质沥青固化成型及输送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填料、焦油渣、化验室废取样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及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袋、废滤袋、工业垃圾(废铁、废铝、废木材、废保温棉等)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单位进行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