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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市威龙食品有限公司年周转70万吨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10-22 12:21:3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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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市威龙食品有限公司年周转70万吨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0759-3381652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市威龙食品有限公司年周转70万吨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威龙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奋勇高新区207国道与湛徐高速交叉口以西北

环评机构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厂房内建设食品加工车区、冷链物流仓库、综合楼及其他配套辅助工程。建成后预计年产11000吨饮料(芦荟饮料5000吨/年、凉茶饮料2000吨/年、果汁饮料3000吨/年、复合蛋白饮料1000吨/年)、八宝粥罐头4000吨,年周转70万吨果蔬、芦荟、肉类、海鲜。项目总投资1193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仅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间歇式噪声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拆除过程中的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营运期:

废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吹塑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厂处理后排入湛江市奋勇第一再生水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湛江市奋勇第一再生水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运。

环境风险: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定期巡查设施运行情况,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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