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菠萝跨县集群产业园菠萝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菠萝跨县集群产业园菠萝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雷州市调风镇丰收公司 |
环评机构 |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菠萝跨县集群产业园菠萝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雷州市调风镇丰收公司,主要新建两个生产线厂房(智能生产线项目+酶制剂项目)及扩建的一座污水处理站。项目建成后,年产菠萝罐头12000吨、速冻菠萝2700吨、菠萝浓缩汁3000吨、菠萝果酱馅1500吨、中档超肽酶制剂产品(水产专用)1080吨、低档超肽酶制剂产品(饲料添加剂专用)1080吨。项目总投资733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锅炉排污水一同排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垌水。 废气:酶制剂生产线原料破碎粉尘和发酵工序废气采取“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产生的臭气采取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滤膜、包装废物、不合格品、废布袋、废高岭土滤饼、废单宁滤渣、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菠萝加工边角料、菠萝茎叶、菠萝坏果、布袋收集的粉尘用于酶制剂项目生产线的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确保满足全厂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