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经济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经济区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渔港、硇洲渔港和龙安渔港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渔港经济区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涉及东南渔港、硇洲渔港和龙安渔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东南渔港提升工程,在东南渔港拆除现有简易码头后顺岸布置1座海洋综合执法码头泊位,通过引桥与后方现有陆域衔接,在港区西侧布置3个泊位,包含1个应急保障船泊位,1个消防船泊位,1个多功能清污船泊位,同步配套设置港池及航道,施工期用海总面积为11.7198公顷,港池航道疏浚35.2万立方米,进港航道长度743米,主体工程用海总面积为0.1643公顷;东南渔港陆域建设内容主要为实施陆域道路改造及综合保障中心建设,陆域总用地面积为5953.74平方米,陆域用地范围内主要为现有道路升级改造范围和综合保障中心用地;(2)智慧渔港工程,覆盖东南、硇洲、龙安渔港,在三个渔港内设置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通信导航和位置动态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综合网络通信平台等设施;(3)绿色渔港工程,覆盖东南、硇洲、龙安渔港,主要在东南渔港新建的应急保障泊位内配置清污船、油污水收集车及配套设施,清污船定期对三个渔港范围内的渔船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渔港漂浮垃圾进行收集和清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疏浚物在工作船通过沉淀池处理,溢流废水达标后排放至工程所在海域;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综合保障中心生活污水,近期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槽车将废水运输至东海岛东简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结合区域污水集中纳污设施完善情况接入东海岛东简污水厂。 废气:主要为施工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选用环保型的机器等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固体废物:船舶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接收单位统一处置;施工船舶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接收单位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疏浚物上岸后用于湛江东海岛东南渔港项目一期工程填海成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陆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环境风险: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和船舶机具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航行和作业。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