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雷州市零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雷州市零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地点 | 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C区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雷州市零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C区,用地面积约44557.81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其中:近期规模2.5万立方米/天、远期规模2.5万立方米/天,工艺为“A2/O+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项目总投资12348.74 万元,环保投资12348.7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尾水排海专管建成前,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在尾水排海专管建成后,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管排放到乌石港近岸海域。 废气:产臭构筑物加盖封闭,喷洒植物除臭液除臭,产生的臭气采取生物滤池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室外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化验室废物、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栅渣及各工段污泥等须进行危废鉴别,危废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经鉴定不属于危废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交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经鉴定属于危废的,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满足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