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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7-22 16:49:5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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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甘村水库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变更项目位于坡头区龙头镇甘村水库,清淤区域、清淤面积和清淤量不变,主要调整沉淀池一的尺寸、调整沉淀池二的位置和尺寸,铺设临时污水管将余水回流至施工区域。项目总投资349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清淤施工余水经自然沉淀后排回施工水域,待施工区域水质满足原水水质标准之后再进行下一区域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废气:(1)项目拟通过配备充足的防尘设备,设置工地围挡;施工路段洒水抑尘,开挖和回填区域在作业完成后及时压实地面;减少底泥在沉淀池内的停放时间,以减少恶臭产生量,在沉淀池区域适当投加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淤泥采用环保淤泥运输车密闭运输,装载不宜过满,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前地表清理产生的枯落叶、植物残体、砂石、塑料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沉淀池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用的交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清淤物按照坡头区政府要求交由拍卖中标单位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处置。

环境风险: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避开雾季、台风季节施工;沉淀池周围设置编织土袋拦挡墙,可阻挡区域外径流同时防止事故状态下泥浆外溢进入库区;场地四周设置挡墙,外围布设截洪排水沟导排雨水径流,定期对截排水沟进行维护,防止堵塞而影响过水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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