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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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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饲料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7-17 18:05:0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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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饲料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7761689(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联系电话)

  传 真:0759-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饲料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工业园区工业大道9号-1

建设单位

广东漓源水产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在厂房内预留区域建设“饲料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将现有1条颗粒水产饲料生产线改造成1条畜禽配合饲料及颗粒水产饲料生产线,新增1条膨化水产饲料生产线,配套新建1台8 t/h链条炉排式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将原有6 t/h天然气锅炉停用),改造现有2台天然气烘干机为蒸汽烘干机,新建一个热能车间用于放置8 t/h生物质锅炉,其他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依托现有项目。改扩建完成后,预计减产3万t/a颗粒水产饲料,增产12万t/a畜禽配合饲料,增产6万t/a膨化水产饲料。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环评机构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通过设置围挡、加强清洁等可以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水来自施工废水、初期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依托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可通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处理措施控制。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收纳点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
废气:营运期的废气为生产工艺粉尘,水产饲料原料暂存及投料工序产生的异味,水产饲料制粒后熟化冷却、膨化、烘干、喷涂、冷却产生的恶臭,烘干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1)生产工艺粉尘:①原料装卸区卸料口三面设置围墙,只预留运输车辆进出卸料口,卸料龙口处设置有脉冲除尘器对卸料粉尘进行收集处理;②项目的双层初清筛和振动筛均为密闭设备,收集的粉尘经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③散装原料从卸料坑进料后经密闭的提升机及密闭输送带进入圆筒仓,圆筒仓为密闭设备,圆筒仓顶部的呼吸口设置有布袋除尘滤布,圆筒仓入仓粉尘经布袋除尘滤布处理后在仓筒顶部排放;④袋装原料投料口设置脉冲除尘器,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⑤项目一次粉碎设备、二次粉碎设备、超微粉碎设备、高方筛、配料仓等均为密闭设备,一次粉碎工序、二次粉碎工序粉尘密闭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由52米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超微粉碎粉尘密闭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相应52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⑥畜禽饲料粒料制粒、破碎及筛分工段的粉尘密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经52米DA005排气筒排放;⑦膨化水产饲料膨化、烘干、筛分工段粉尘及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经52米排气筒(DA008)排放;⑨包装粉尘经吸尘管道负压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2)项目鱼粉、鸡肉粉经袋装暂存,采取加强车间通排风,做好生产调度,尽量减少贮存量;(3)各工序产生的超微粉碎恶臭、制粒后熟化冷却恶臭、膨化、烘干、喷涂恶臭和冷却恶臭密闭收集后经相应的“水喷淋塔+生物滴滤塔”装置处理后引至相应的排气筒(DA003、DA004、DA008)高空排放,膨化、制粒生产区域逸散的无组织恶臭废气采用整室送风及抽风换气的形式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水喷淋塔进行处理后引至52米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4)生物质锅炉拟使用“SNCR脱硝+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废气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11引至高空排放;(5)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臭池体加盖密封,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6)实验室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新增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生物质锅炉)、质检清洗废水。近期,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沉淀澄清处理全部回用于厂区降尘,质检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槽罐车运至遂溪县城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远期,待所在区域市政管网接通后,锅炉排污水及软水系统废水经沉淀澄清处理后,与质检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原料杂质、废水处理污泥经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生产线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及车间地面收集的粉尘回用于项目生产,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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