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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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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安康实业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GMP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7-03 16:12:2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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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安康实业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GMP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安康实业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GMP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安康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33号

环评机构

广东柏麟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屠宰车间、待宰间、辅助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实施改扩建,新增年屠宰21.2万头生猪,同时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提升至600吨/天。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预计年屠宰29.2万头生猪。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屠宰生产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物除臭滤池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赤坎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

废气:屠宰间恶臭、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检疫及检验废物、废水运维试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病死猪及不合格品、猪粪便、猪毛、下脚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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