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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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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拟对恒生源(东海岛)建筑垃圾受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5-25 14:34:4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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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恒生源(东海岛)建筑垃圾受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628622。

项目名称:

恒生源(东海岛)建筑垃圾受纳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恒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东简街道创业路东侧第15号

环评机构:

湛江市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恒生源(东海岛)建筑垃圾受纳场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东简街道创业路东侧第15号,总用地面积为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45万吨,其中装修垃圾6万吨、拆除垃圾15万吨、工程渣土24万吨,项目仅接收湛江市的建筑垃圾,来源主要是城镇建设工程,各类工业建筑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项目主要生产线为1条装修垃圾分拣线、1条拆除垃圾破碎线及1条工程渣土处理线;生产工艺主要为:装修垃圾经风力筛选机处理后,重质物料(即砖石、混凝土块等)与轻质物料(塑料、纸张、木屑等)分离,重质物料运到拆除垃圾破碎线进一步处理,轻质物料定期外运;拆除垃圾(主要为混凝土块、砖瓦、钢筋等)经破碎、筛选等方式处理,其中的钢筋等金属物料交物资回收公司处理,砖石、混凝土块等破碎为不同规格的再生骨料外售;工程渣土经初筛去除大块杂物后,筛下物料进入洗砂水轮,通过水流冲洗去除泥粉和杂质,产品为再生水洗砂。项目年产再生骨料约19.614万吨/年,再生水洗砂9.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机械等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开挖、钻孔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施工材料堆放应进行遮盖,对施工期不需要的挖方和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处理;(3)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4)运输车辆加蓬盖,出装、卸场地前先冲洗干净,以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5)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6)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采用符合标准的机械,使用清洁能源,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尾气排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冷却水和洗涤水以及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产生的油污水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设临时小型沉砂池,施工废水经预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可用于施工过程中洒水抑尘,不外排;(2)设备和车辆冲洗设置固定地点,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材料堆放场地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特别是雨季对地表浮土的管理,采取导排水和沉砂池等预处理措施,将暴雨径流引至沉砂池静置沉淀,上清液回用于设备清洗、场地冲洗等,不外排;(4)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统一租住在周边农民房内,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屏障,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2)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置于远离环境敏感受纳体的位置,并充分利用地形,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路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交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清运资质的单位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处丢弃;(2)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筛分、装卸料、堆场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厂区均硬底化,堆场均设置雾炮洒水,项目投料、破碎、筛分等生产过程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吊顶式喷雾器,全覆盖厂房进行喷雾降尘;(2)项目破碎机为全封闭设备,破碎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周边设置围帘,产生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3)项目筛分系统均为全封闭设备,物料在筛分前期喷雾降尘,增加物料表面含水率。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初期雨水经截水沟收集,与收集的洗砂废水一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洗砂工序;(2)项目范围内不设置生活办公区域,项目办公场所依托开发区恒生源厂区原有设施,项目厂区内无生活办公废水产生和排放;(3)项目依托开发区恒生源厂区内洗车池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洁,洗车废水直接在洗车池内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装卸及运输车辆噪声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布局,厂区周边设置围墙;(2)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日常工作时采用移动式隔声屏障等措施;(3)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震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4)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5)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筛分出来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塑料薄膜、编织袋、纸张、木屑、泡沫、石膏板碎片等)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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