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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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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老油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健康植物食用油综合加工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6-05-22 18:02:2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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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老油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健康植物食用油综合加工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 05 月 22 日至2026年 05 月28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86603。传真:2186603。

项目名称:

广东老油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健康植物食用油综合加工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广东老油河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街道373省道与疏港大道交叉口西南340米

环评机构:

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老油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健康植物食用油综合加工基地项目(一期)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街道373省道与疏港大道交叉口西南340米,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21分30.101秒、北纬21度9分9.762秒。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892.24平方米,为食用植物油加工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筑内容及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1栋3层,建筑面积约为9576.64平方米,1层主要用于仓库和储罐区;2层主要用作花生油压榨过滤生产线;3层闲置待用。

/

配套

工程

成品仓库

位于生产车间一层南部,用于成品贮存,面积约1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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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

位于生产车间一层中部,用于油品贮存,面积约5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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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仓库

位于生产车间一层,用于原料存放,面积约330平方米

/

一般固废暂存区

位于生产车间一层北部,用于暂存一般固废原料包装袋、花生粕、滤渣、污泥,面积约120平方米

危废暂存间

位于生产车间东部,面积约为13平方米,用于危废暂存

榨油车间

位于生产车间二层北部,面积约为550平方米

冷却过滤车间

位于生产车间二层中部,面积约为535平方米

罐装车间

位于生产车间二层中部,面积约为560平方米

内包材仓库

位于生产车间西部,面积约为2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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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车间

位于生产车间二层南部,面积约为280平方米

/

外包材仓库

位于生产车间二层中部,面积约为240平方米

辅助

工程

变配电房

位于厂区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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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

工程

供电

由市政供电

/

供水

由市政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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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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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工程

废水治理

循环冷却更换排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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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

生产过程在厂房内,采用电炒锅,加强车间通风;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埋地式,设置在东南绿化带内,可有效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噪声治理

降噪、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

/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一般固废

一层车间北部设有一般公费暂存区,面积约120平方米,废包装袋、花生粕、滤渣、污泥收集并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

设置了1间13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收集于油桶、含油废抹布收集与防渗袋,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阶段需进行场地平整、基础工程、建筑结构施工等阶段。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噪声、施工设备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等。

(1)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包括物料堆场扬尘、道路扬尘等。

建设单位应作好堆放点的防护工作,通过采取洒水、篷布遮挡等措施,可有效防止风吹扬尘。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采取用篷布遮盖或罐装等措施,防止散落和飞扬。

为使本项目在建设期间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提出以下防护措施:

①根据要求制作施工标志牌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②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及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

③土方工程防尘措施

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有时还需进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④建筑材料防尘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建筑垃圾等应即时清运。临时堆土场应覆盖防尘布,并定期洒水压尘。

⑤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治泥土粘带

施工期间,在渣土、物料、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配置高压冲洗设备,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前清洗轮胎及车身,避免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两级沉砂池及其它防治措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连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⑥车辆运输防尘措施

进出工地的物料、垃圾等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外漏。若无密闭车斗,车辆内物料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毡布遮盖严实。

⑦施工工地道路防尘措施

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进行地表硬化,如铺设水泥混凝土等。施工工地道路的积尘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压尘措施前直接清扫。

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道路间的车行道路,要加强洒水抑尘的频次,减少扬尘产生。

⑧施工工地内部裸地防尘措施

对施工工地内的裸地采用植被绿化、覆盖防尘布等措施进行抑尘。

综上,本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各项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同时,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工地现场要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施工车辆尾气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并保持汽车的外身清洁,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轻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装修废气

建筑装修过程中使用的装修材料产生有机废气,装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见下:

①在选材上,要选用国家正规机构检定的绿色环保产品,不可使用劣质材料,从根本上预防装修过程室内污染。

②其次在设计上贯彻环保理念,采用环保设计预评估等措施,合理搭配装饰材料。

③装修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因施工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

④装修过程产生的剩余的边角废料应及时的加以清理,严禁随处堆放。建设单位应从节约、环保角度出发,将其分类收集,并将其卖给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实现资源的能源的节约化。

经采取上述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施工队伍就近租住民房,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房屋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对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产生明显影响。

施工作业废水主要有砂石搅拌、地面冲洗等污水。项目在建设期间需就地建设临时沉淀收集储水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冲洗车辆或施工场地内抑尘洒水的用水等,不外排。

经采取上述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构筑物搭建、设备安装等产生的作业噪声,各种施工机械声压级在65~85dB(A)之间。为了降低施工期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具体如下:

①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②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噪声局部声级过高,噪声高设备施工时,在设备周围安装声屏障,同时尽量将设备设置远离沿线敏感点。

③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几个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④施工中应针对高噪声设备使用隔声、加装减振垫等防振措施,以防止振动影响,并对其它设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处理措施,避免对附近建筑物的振动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且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故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构)筑物的建设、维修过程中产生,包括余泥渣、废混凝土块、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作为项目低洼地的回填土石方,多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建筑垃圾管理要求弃于指定地点。

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在施工现场,其日常生活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定点垃圾箱内,由环卫车运到湛江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土填埋。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和引发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建设单位尽可能减少沙石料在室外堆放、在其施工结束后种植绿化对区域进行复绿,故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更换排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是花生蒸炒工序产生的少量异味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味气体。本项目蒸炒工序设置在压榨车间,积极进行通风换气;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厂区东南的绿化带处,采取以上措施,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标准值。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布局,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车间内的中间位置,并加强其基础减振及支撑结构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报告表分析认为,本项目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经车间墙体和厂界围墙的隔声降噪后,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50米范围以内存在在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花生粕、滤渣、污泥)、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废机油)。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花生粕、滤渣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进行处理;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掏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转运;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在落实固体废物相关处置要求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属于植物油加工项目,且生产过程均设置在厂房内部,地面设置硬底化,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为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本项目加强该方面的措施。

结合建设项目各生产设备、管线、储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储存与处理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及其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方案。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一般固废暂存区:企业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应设置顶棚,室内堆放,避免雨水冲刷,并对暂存间进行防渗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本项目应做到不露天堆放原料及废弃物,按照有关的规范要求对暂存间采取防渗、防漏、防雨等安全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地面与裙脚应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即不相互反应),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设计有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同时,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及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

污水管网:定期检修本项目厂区内的污水管网,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埋地的管网要设计合适的承压能力,防止因压力而爆裂,造成污水横流。

油罐区、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进行水泥硬化,做好防渗工作。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调整版)等。本项目使用的属于危险物质或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微量的废机油、含油废抹布,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故本次风险评价工作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应设立健全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职责和负责人,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切实采取以上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散。通过实施严格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完善的应急方案,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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