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混凝土保水剂超沫剂及混凝土外加剂湛江遂溪岭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4-15 17:31:1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混凝土保水剂超沫剂及混凝土外加剂湛江遂溪岭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