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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遂溪县山内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3-30 17:22:5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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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遂溪县山内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遂溪县山内水库扩容工程

建设单位

遂溪县水利工程管理处

建设地点

湛江市遂溪县界炮镇山内水库

环评机构

广东碳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遂溪县山内水库扩容工程位于湛江市遂溪县界炮镇山内水库,主要工程内容为输水涵出水渠修复重建工程和库区清淤工程,其中:输水涵出水渠修复长度300米,库区清淤工程的清淤面积约60万平方米,清淤量共约242万立方米,山内水库清淤前后水库总库容由785.93万立方米扩容至993.81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8953.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处理、清淤物余水采取“沉淀+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施工冲洗废水采取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废气: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临时转运场靠近居民点一侧种植绿化隔离带并建设围栏,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扩散对居民影响。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用的交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清淤物、沉沙池沉积物交由遂溪县国资公司拍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建立事故性污染通报机制,确保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及时了解污染事故的发生、影响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污染危害。

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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