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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湛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3-17 15:15:4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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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湛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湛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湛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廉江市良垌镇西工业区苑瑶村委高岭地块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厂房东南角

环评机构

广东柏麟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湛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迁建项目位于廉江市良垌镇西工业区苑瑶村委高岭地块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厂房东南角,主要建设1座危险废物贮存车间及配套设施,其中危险废物贮存车间设5个贮存区、装卸区及通道,最大贮存量为922吨/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储油罐与罐车装卸油时产生的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破损废铅蓄电池贮存间产生的废气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容器、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油泥、喷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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