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市遂溪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市遂溪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遂溪县江洪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江洪镇渔港码头附近海域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遂溪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西南部江洪镇沿岸海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道拦沙堤,以及对港池、航道疏浚。拦沙堤连接沙滩处利用旧堤加固改造,将旧堤改造为直立堤,直立堤连接外海处新建斜坡堤,拦沙堤堤顶全长400米,斜坡堤堤顶宽3.9米,直立堤堤顶宽2.5米,坡脚部分长约423米,坡脚部分长约423米,顶高程3.6米,拦沙堤与江洪渔港近乎垂直,在其口门西南侧;项目港池、航道疏浚总量为92.72万立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疏浚物在工作船通过沉淀池处理,溢流废水达标后排放至工程所在海域;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陆域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设施处理。 废气:主要为施工船舶产生的废气,拟采取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选用环保型的机器等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固体废物:船舶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接收单位统一处置;施工船舶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接收单位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疏浚物上岸后拍卖,拍得方运输及处置疏浚物前须办理合法的运输、环保等相关许可手续,严格落实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风险: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和船舶机具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航行和作业;修订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