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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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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高性能电池负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3-04 15:34:1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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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高性能电池负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 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高性能电池负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奋勇高新区东盟产业园文莱路01号

环评机构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高性能电池负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奋勇高新区东盟产业园文莱路01号,主要新建年产20000吨纯化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年产60000吨干馏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年产500吨硅碳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成品筛分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43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调节pH值预处理的喷淋废水,与初期雨水、冷却循环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奋勇第一再生水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投料过程中确保投料口处于负压状态;硅碳一体化生产线破碎、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各生产线筛分除磁过程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天然纯化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收集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设施+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人造纯化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收集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其中小试生产纯化废气采取“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活化、碳化、沉积废气等采取“焚烧炉+冷却+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工程楼的活化、碳化、沉积废气采取“燃烧筒自燃+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及重力沉降收集粉尘、喷淋过程产生的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单位进行处理;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抹布、危化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满足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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