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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危废贮存间(港站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2-11 20:51:1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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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危废贮存间(港站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2传真:0759-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危废贮存间(港站片)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号

环评机构

广州江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危废贮存间(港站片)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号,利用一分公司移交的50平方米现有危废间和紧邻已建成的17平方米厂房进行改扩建,对扩建部分危废间地面、收集沟、应急池等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对危废间分区进行重新布局。改扩建后危废间分为4个区,包括废机油贮存区(1处),废油漆桶、废油桶贮存区(1处),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区(1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滤芯、油沙贮存区(1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设置排气扇,加强危废间内机械排风。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含油抹布、吸油毡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地下水、土壤: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间地面及墙裙区域列为重点防渗区。

环境风险:设置导流沟、应急池,用于暂存事故废液;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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