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行政公示

年产3万吨掺混肥料和年产5万吨复合肥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6-02-04 10:52:2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3万吨掺混肥料和年产5万吨复合肥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 月 4日至2026年 2 月10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0759-2186603 。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掺混肥料和年产5万吨复合肥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天禾中加化肥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兴港大道19号

环评机构:

湛江市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3万吨掺混肥料和年产5万吨复合肥料生产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兴港大道19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22分46.211秒、北纬21度8分43.211秒。

项目租赁一层空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7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不含实验室和办公区面积),设有打包区、搅拌区、挤压区等。项目主要建筑内容及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功能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层,占地面积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用于生产掺混肥料、复合肥料

辅助工程

实验室

租用广东嘉业物流储备办公楼八楼西边区域建筑面积45.5平方米,用于检验产品合格

办公区

租用广东嘉业物流储备办公楼八楼西边区域建筑面积224.5平方米,作为办公区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市政给水管网

供电

市政供电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措施

掺混肥料产生粉尘

无组织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房除物料及人员进出口外,其余均密闭

复合肥料产生粉尘

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AD001)排放

生产过程

氨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房加强车间通风排气

检验

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通过1000立方米/h风机收集引致屋外排放

废水处理措施

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2立方米)处理后,与办公、实验室依托广东嘉业物流储备办公楼化粪池(容积6立方米)处理,达到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中较严值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湛江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处理措施

合理布局,尽量利用场区墙体、门窗隔声,加强运输车禁止鸣笛及限速管理,并对其他区域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暂存于垃圾桶内,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受污染实验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搬迁至湛江市霞山区兴港大道19号的厂房,租用已建设好厂房生产,现无土建施工期。主要为装修和设备安装废气等产生影响。

1、废气防治措施

在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因墙、地面装饰(墙上贴面、铺地砖),墙上钻孔,地面建筑装饰垃圾清理,建筑、装饰材料及设备的运输等,将产生施工扬尘,要求及时清除建筑废渣、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装修使用的喷涂、镶贴及其它装饰材料中含有的有害化学物质的挥发而产生装修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氡、甲醛、苯系物、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评价要求在进行室内装修时,装修材料如油漆、稀释剂、乳胶漆、木地板、胶类等应符合国家现有规定,且优选使用低毒性、低污染的环保材料。装修产生的二甲苯、甲苯、甲醛等污染物量较大(但难以定量),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要求在进修装修时应注意通风换气,装修完毕后应充分开窗换气,避免对人的影响。 采取措施后,施工期装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装修等,项目不设施工人员宿舍,施工人员入厕等依托项目周边卫生间,此部分废水最终进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过程中使用的设备产生的噪声,如电钻、电锤、电锯、手工钻和无齿锯等运转而产生的噪声,以上施工设备声功率级范围约为 70dB(A)~85dB(A),装修及设备安装应在室内及白天进行(应严禁夜间施工),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施工噪声经门窗及墙壁隔音降噪后,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设备的包装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送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包装垃圾统一收集后外售;项目施工装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属于危险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污水总排口属于间接排放,根据《湛江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3000立方米/d,根据最近污水处理厂提供信息,污水处理约2918立方米/d,剩余处理量82立方米/d;本项目污水量为 0.675立方米/d(135立方米/a),本项目运营后,占湛江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余量的0.02%,对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不会造成影响,水质可满足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进水水质要求,再经霞山水质净化厂采用粗细格栅及提升泵+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A/A/O+高密度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处理,生活污水可得到较高效率地处理。综上,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是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可行的。

2、废气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投料进料口和混合设备出口、配方计量、挤压和筛分工序会产生粉尘和氨,实验过程产生有机废气;投料进料口和混合设备出口产生粉尘,厂房除物料及人员进出口外均密闭,半敞开式厂房阻隔效率60%,未沉降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车间外,无组织粉尘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筛分、投料、配方计量、搅拌混合、挤压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房除物料及人员进出口外,其余均密闭,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有机废气废气通过1000立方米/h风机收集引致屋外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生产过程产生氨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与废气治理设施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利用场区墙体、门窗隔声,加强运输车禁止鸣笛及限速管理,并对其他区域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报告表分析认为,本项目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厂房及废气治理设施的隔声降噪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周围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能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物)、危险废物(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受污染实验固废)。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催生蚊蝇。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物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转运;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在落实固体废物相关处置要求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地下水开采,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水位,不会产生地面沉降、岩溶塌陷等不良水文地质灾害,无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场地为现成厂房,内部地面已经作了硬底化处理,无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调整版),结合GB30000.18、30000.28等。本项目使用的属于危险物质或危险化学品主要为硫酸、丙酮、硝酸、危险废物等,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故本次风险评价工作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应设立健全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职责和负责人,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切实采取以上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散。通过实施严格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完善的应急方案,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