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川市覃巴新嘉仕美塑料鞋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12月26日至 2026 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梅菉街道广沿路1号电子大厦二楼,邮编: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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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吴川市覃巴新嘉仕美塑料鞋厂项目 |
建设单位 | 吴川市覃巴新嘉仕美塑料鞋厂 |
建设地点 | 吴川市覃巴镇覃文村虾岭国道228线边 |
环评机构 |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吴川市覃巴新嘉仕美塑料鞋厂拟于吴川市覃巴镇覃文村虾岭国道228线边建设“吴川市覃巴新嘉仕美塑料鞋厂项目”项目。项目主要建筑物为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五、车间六、车间七、办公室等,生产内容为年产360万双EVA鞋,项目已建成投产,现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的原辅材料主要有:EVA粒1300吨/年、胶水1吨/年等,工艺流程为投料→射出成型、恒温定型→手工修边、胶装零件→检验、包装→外售;项目占地面积28359平方米,建筑面积13621.0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内容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搬运,不涉及土建过程,环境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射出成型废气、刷胶生产线废气、生产臭气。(1)车间一和车间七的射出成型废气、刷胶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二射出成型废气经包围型性集气罩收集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三射出成型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4)车间五和车间六的射出成型废气、刷胶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臭气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中,部分臭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7-2010)表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7-201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三者的较严值,经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厂区车间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选用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采取基础减震,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若出现异常噪声,必须停止作业;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东、西、北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南边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a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项目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包括胶水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1个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1)对项目构筑物进行分区防渗,确保项目运行污染物不会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2)加强废气治理措施的维护,确保废气治理措施的正常运营;(3)若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停产进行维修,待检修完毕后再恢复生产;(4)将危废暂存间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厂区其他区域划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治措施。(1)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包装临时储存,定期交有相应类别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2)项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袋盛装,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3)废气收集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化设计、施工安装,保证气体收集效率及治理效果;(4)专人负责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定期对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强维护管理、加强人员培训,确保规范化作业,运营过程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废气收集系统配备备用风机,确保处理系统的有效稳定运行;(6)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沙、吸附棉等应急资源;(7)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事故废水时,企业可关闭废水通往市政管网的总闸,厂区内废水管网暂存最大70.7立方米的消防废水,在厂区内设置一个容积为14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可容纳事故废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从该项目环评受理至今,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