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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蓝水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及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2-25 18:00:0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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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蓝水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及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蓝水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及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清水能源装备(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海东园区婆港岭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蓝水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及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海东园区婆港岭,建设内容包括基地厂区及码头工程,其中基地厂区布置生产车间及其他公辅工程,主要产品为养殖平台、养殖网箱及海工模块件等;码头工程建设1座“L”字型码头,布置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泊位总长度510米,年通过设计能力160万吨,并对水域进行疏浚,疏浚量61.1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500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1942.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用槽车运至坡头区科技产业园官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项目接管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废气:喷砂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整室换风收集后通过三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固体废物:在基地北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达到一定量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在基地厂区北侧设置一座容积43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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