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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中粵能源有限公司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1-25 15:42:3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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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中粵能源有限公司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9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中粵能源有限公司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码头

环评机构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中粵能源有限公司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码头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项目码头岸线长度、水工结构、涉海工程等均不变,对现状5万吨级煤炭散货泊位释放至7万吨级煤炭散货泊位,吞吐量由300万吨/年提升至610万吨/年,装卸货物种类不变,经营货种为煤炭,专供湛江中粵能源有限公司电厂使用;项目约2年进行一次维护性疏浚,维护性疏浚量约8.5万立方米/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到港船舶和疏浚船舶的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冲洗废水、喷洒废水由管道集中收集,经沉淀、陶瓷过滤净化处理后回用。

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采取输煤系统皮带机封闭、水雾喷淋、洒水车、水力冲洗、防风抑尘网、静电除尘等废气防治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依托现有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船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主辅机噪声排放,严格控制船舶鸣笛。

固体废物:及时清扫洒落的煤粉送往堆场;船舶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接收船接收统一交由有资质接收单位统一处置,陆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维护性疏浚物运至指定倾倒区海抛,禁止随意丢弃,并按规定办理海抛许可证。

环境风险:设置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与周边码头企业形成联防体,联防体由专业清污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并按湛江海事局指令进行调度,当发生溢油风险事故时,由湛江海事局进行统一调度;修订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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