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遂溪县白坭坡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保障利害关系人环境权益,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排污口名称 | 遂溪县白坭坡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责任单位 | 遂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排污口位置 | 湛江市遂溪县沙坡河 |
编制单位 |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排污口概况 | 遂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于遂溪县白坭坡产业园内建设白坭坡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并在沙坡河边设立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D800~D1200钢筋混凝土管排出,沿项目东北面走向约330m,通过入河排污口以自流入河方式排入沙坡河-遂溪河,最大污水排放量为5000m3/d,通过谷歌卫星地图获取得到,入河排污口的中心地理坐标为110°14′13.612″E,21°21′0.972″N。 |
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和结论 | 遂溪县白坭坡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地方环保政策,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符合水资源管理政策。 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为沙坡河,最终汇入遂溪河。遂溪河水体功能现状为工农业用水,水质目标为Ⅲ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沙坡河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本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混合排污口,最大污水排放量为5000m3/d,各污染物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的排放要求,污染物削减效果明显,项目的建设对改善纳污水体水环境有重要意义。 修建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治污最有效的措施,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从减少整个遂溪河流域的排污总量的角度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对沙坡河、遂溪河的水质改善有利。 本入河排污口所在河道附近无取水用户、无需特殊保护的水生珍稀动、植物,也无需特殊保护的自然保护区等水生态敏感点,排污口设置不会对第三者产生不利影响。 本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域管理要求,附近河涌岸线稳定,排污口设置不影响河岸或湖岸的稳定,排放口位置设置合理。 综上所述,遂溪县白坭坡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的、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