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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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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港中远西芒杜铁矿分选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09-05 16:11:1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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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港中远西芒杜铁矿分选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 09 月 05 日至2025年 09月11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86603 传真:2186603。

项目名称:

湛江港中远西芒杜铁矿分选仓库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12#堆场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港中远西芒杜铁矿分选仓库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12#堆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21°8′39.780″,东经110°23′57.960″。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515.3㎡,建设内容为建设仓库和配套铁矿石过筛分选设备、辅助设施,年分选规模为500万吨/年。项目主要建筑内容及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名称

具体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分选仓库

设置1条铁矿石筛分生产线,设置4台4385双层弛张筛设备,筛分规模为500万吨/年

辅助工程

变配电室、主控室

用于项目变配电以及生产控制室

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给,由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已有给水管网供给。

供电

项目由市政供电,电源引自项目所在的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1号变电所。

储运工程

检查筛分缓冲仓

位于分选仓库内,有效容积136.5m³,有效贮量325t。

物料输送系统

设置11台带式输送机、2台重型动带式给矿机以进行拟分选的铁矿石的给料、输送以及产品的输送。

环保工程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接入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矿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洒水降尘,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下料、运输过程产尘点的粉尘经“干雾抑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筛分过程的粉尘经“干雾抑尘+袋式除尘器”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消声、建筑隔声、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主要产生废水、施工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1、废水:施工设备清洗废水、进出车辆冲洗水、建筑养护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基坑开挖排水经排水沟、集水井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作为配料用水回用或场地洒水,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2、废气: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即“无证车辆不准进”和“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密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3、噪声:项目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尽量减轻了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4、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获得批准后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4m3/d,生活污水接入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矿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标准》(GB/T18920-2020)道路清扫用水较严者后回用于湛江港霞山港区散货码头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为上料粉尘、筛分、运输粉尘、下料粉尘。上料、下料、运输过程产尘点的粉尘经“干雾抑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筛分过程的粉尘经“干雾抑尘+袋式除尘器”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消声、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项目不在夜间生产,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弛张筛设备废筛网、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抹布)。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1#产品外售。废筛网、废布袋委托资源回收公司回收。

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按国家、广东省、湛江市有关规定落实进行申报登记、保存好危废转移联单。

建设单位在落实固体废物相关处置要求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运营期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加强对生产过程三废的管理,并加强对原料运输的管理,在正常运行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故本次风险评价工作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在项目落实配备消防应急设施如灭火器、沙包、防毒面具等、严格生产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教育,以及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下,项目环境风险可大大降低,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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