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州市职业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95-8803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雷州市职业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雷州市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雷州市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雷州市教育局 |
项目概况 | 雷州市职业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湛江市雷州市环市北路与官山西路交叉处东南侧,(坐标为经度110°5′2.196″,纬度21°0′18.473″)。项目总用地面积147660.52m2,总建筑面积为94005m2,绿化面积为100723.7m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为实训楼((首层包含4间化学实验室)、行政楼、体育馆、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设备房、垃圾运转站、门卫室、供配电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48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748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噪声、扬尘、燃油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等。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焊接作业时的通风环境;使用符合国家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场地修整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能够合理有效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抽运至沈塘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实验楼屋面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雾、HCl、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速率从严50%执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及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VOCs(以NMHC计)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校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抽风排放至外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食堂含油废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沈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排入沈塘市污水处理厂,实验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气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形成的综合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生物膜滤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沈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沈塘镇污水处理厂; 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含油废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雷州市经济开发区A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雷州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实验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气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形成的综合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生物膜滤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雷州市经济开发区A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雷州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3、项目正常生产期间最主要的噪声来源学生集中式教学人流活动产生的噪声、进出学校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实验室通排风装置、仪器运转会产生少量噪声等。学校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厨余垃圾、废油脂、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废试剂包装、实验室废液、实验废水沉淀污泥)及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1)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经收集后委托具有处理能力单位转移处理。(2)废试剂包装、实验室废液、实验废水沉淀污泥分类收集后(用塑料桶收集后放置于实验室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