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州市第九中学第二期工程(初中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95-8803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雷州市第九中学第二期工程(初中部)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雷州市东四路和工业四路交叉处西北侧 |
建设单位 | 雷州市教育局 |
项目概况 | 雷州市第九中学第二期工程(初中部)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启秀新区工业四路和东四路交叉西北侧(项目经纬度坐标:东经110度04分25.193秒,北纬20度57分5.240秒)。建设内容:包括初中部教学楼(2间化学实验室、3间生物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及行政楼、地下车库、400米标准运动场设施等,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3907.99m2。项目总投资15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138万元。 |
环评机构 |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噪声、扬尘、燃油尾气、装修废气、食堂油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边界设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的影响;使用符合国家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场地修整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能够合理有效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雷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施工弃方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实验楼屋面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实验室通过通风,加强换气频次,硫酸雾、HCl、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速率从严50%执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及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VOCs(以NMHC计)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校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经隔油池及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气喷淋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5m3/d,处理工艺为“中和、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生物膜滤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雷州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雷州市污水处理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项目正常生产期间最主要的噪声来源学生集中式教学人流活动产生的噪声、进出学校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实验室通排风装置、仪器运转会产生少量噪声等。学校西北、西南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东北、东南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实验室其他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1)实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实验室其他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分类收集后(用塑料桶收集后放置于实验室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