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汇洲纸业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废纸再生造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汇洲纸业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废纸再生造纸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汇洲纸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廉江市横山镇金山工业区325国道蒲草塘旁 |
环评机构 | 武汉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3776平方米,利用OCC废纸(瓦楞箱废纸板)为原料生产高档包装板纸,设计年产瓦楞原纸20万吨/年、箱板纸30万吨/年,合计50万吨/年,建设1条20万吨/年和1条30万吨/年的废纸制浆生产线,1条20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PM1)和1条30万吨箱板纸生产线(PM2),无脱墨、漂白工艺,拟配套建设150t/h燃煤锅炉1座,供应厂内生产用全部蒸汽,拟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5000吨/日的废水处理站,全厂中水回用率为66.1%。项目总投资16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站,项目各类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至金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后排放至九洲江。 废气:粉尘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SNCR脱销+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沼气燃烧废气采用SCR脱硝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站臭气负压收集并经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炉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有能力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加强管理,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至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