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中科炼化化工消瓶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科炼化化工消瓶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单位 |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对当前运行中突出的瓶颈和局部系统,通过改造,消除限制重质化原料工况操作的装置瓶颈,提高乙烯裂解装置对重质裂解原料的适应性(裂解炉增设空气预热器),同时对下游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丁二烯抽提装置进行改造,适当提高装置设计规模,实现企业运行瓶颈消除、提质升级,以上装置均是在现有装置基础上改造,新建碳四炔烃加氢装置占地面积1200m2,在中科炼化预留地内建设;项目公辅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均依托中科炼化现有工程,总投资37056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767.9万元,占总投资的2.0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乙烯裂解装置产生的稀释蒸汽排污水、芳烃抽提装置含芳烃废水等项目均送中科炼化现有污水处理场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的循环水场。 废气: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处理乙烯裂解炉烟气、火炬系统回收处理尾气、“催化氧化焚烧”装置处理储罐废气、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装卸废气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废TBC闪蒸罐废液等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或送工业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其他新增固体废物全部外委处置。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建立健全“单元-厂区-区域”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至外环境;制订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