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广东和盛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功能膜及其附属产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湛环建霞〔2025〕3号)(2).pdf
湛环建霞〔2025〕3号
2025-05-12
广东和盛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华港小区岑擎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 1 号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86603,传真:218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