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坡头区坡头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5年 4月 17日 至 2025年 4月 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 |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湛江坡头区坡头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坡头区贵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北马围、乾塘村委会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北马围、乾塘村委会,占地面积46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110kV半户内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压器,设1套110kVGIS预制舱,35kV配电装置,SVG无功补偿装置。项目总投资604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措施,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对于裸露施工面采取防尘网、绿化等覆盖措施,;施工废水经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对运输车辆及动力机械定期维护和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通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灌溉,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化粪池污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定期清掏,由专业吸粪车清运至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通过采取减振降噪、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