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3.0万吨/年电子新材料装置配套工业异辛烷装置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3.0万吨/年电子新材料装置配套工业异辛烷装置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宝河路东侧3号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3.0万吨/年电子新材料装置配套工业异辛烷装置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宝河路东侧3号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技改内容:淘汰无水乙醇、中间罐区和泵房等单元,利旧塔、容器、空冷器和冷换设备,购置反应器、加热炉、换热器、压缩机和机泵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建设丁烯-1分离单元,且对工艺流程实施优化,增加预处理流程和丁烯异构化单元,同步对现有已批在建的MTBE单元增设外循环流程,储运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可年产主要产品1-丁烯3.30万吨,MTBE产品(甲基叔丁基醚)5.5018万吨,副产品异丁烷2.8222万吨,轻烃3496吨。工程总投资7535.4万元,环保投资约5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废水均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排水一同进入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丁烯-1分离联产异构碳四装置区的工艺废气连同自产液化气(丙丁烷)进入异构化加热炉作为燃料燃烧后经高异构加热炉排气筒高空排放;工业异辛烷装置(含MTBE单元)各类废气处理依托现有环保设施,产生的工艺废气进入废酸再生装置裂解炉燃烧,废酸再生过程的尾气进行二次吸收、转化,尾气再经过碱液洗涤后经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装车台设置油气回收设施,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过程的废气经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丁烯-1分离联产异构碳四装置的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和废保护剂、异构废催化剂,已批在建的MTBE单元的醚化废催化剂、废填充剂、废干燥剂、废脱酸剂、废脱硫剂、脱硫塔精馏残渣,现有废酸再生装置的废转化剂,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吸油毡、废弃劳保手套、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分析废液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地上敷设方式,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采取分区防渗原则,对整个厂区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对附近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环境风险:建立环境安全保障系统,确保生产安全;对可能产生超压的设备和管道设置安全阀泄压设施,保证事故状态下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罐区设置防火堤,装置设置围堰、导流沟,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截留沟和收集池等,确保事故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区事故应急池;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事故水的消纳要求;修订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