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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通明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4-10 18:05:4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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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通明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通明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湛江市麻章区瑞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通明海

环评机构

广州邦鑫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通明河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通明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展锚地航道疏浚,航道疏浚长约为3574.7米、宽度40米、底标高为-3.9米,疏浚量36.04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249.72万元,环保投资101.0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施工船舶定期检修及维护保养,防止泄漏油;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载收集装置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气:使用低含硫量的燃油;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检修,以保证施工船舶正常工作,避免因船舶故障导致废气增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疏浚物部分用于陆域吹填,部分获得倾倒许可后运至法定倾倒区进行倾倒;施工船舶垃圾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和处置,严禁将船舶垃圾倾倒入海污染水域。

环境风险: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船舶的作业面,严格疏浚物吹填管路维护及运输,制定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区域联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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